全额事业单位可以投资成立公司。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中包括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的报批手续。这表明,事业单位在法律框架内是有权进行对外投资的,包括投资成立公司。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进行的程序,如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等。
进一步地,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也可以看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包括对外投资等,且事业单位可以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这些规定都为事业单位投资成立公司提供了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全额事业单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可以投资成立公司的。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和报批手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