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纪释法 收钱后没办成事 是否构成受贿-胡涛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刑事辩护

收钱后没办成事,也可能构成受贿。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受贿罪的认定,并非仅仅依据是否“办成事”这一结果,而是要看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明知行贿人有具体请托事项,并基于此收受了财物。即使最终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到利益,也即“没办成事”,也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1. 受贿罪的核心要素:根据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受贿罪的核心在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要求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到了利益,而是只要国家工作人员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承诺,即可满足这一要件。

  2. “明知”与“承诺”的认定: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明知行贿人有具体请托事项,并基于此收受了财物,无论最终是否办成事,都可能构成受贿罪。同时,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承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并未实际实施,也可能构成受贿罪。这是因为,受贿罪的本质在于权钱交易,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换取财物,而不在于是否实际为行贿人谋取到了利益。

  3.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没有具体请托事项的“感情投资”,原则上不属于受贿。但如果后续发生了具体请托事项,则此前的“感情投资”也可能转化为受贿数额。此外,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离职后,利用原职务上的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也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综上所述,收钱后没办成事,并不意味着就不构成受贿。在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时,应综合考虑国家工作人员的主观认识、客观行为以及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之间的关联性。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判断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