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企业领导入股国资公司,如果该公司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则是违纪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规依据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投资入股方面的限制。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十六条:这些条款明确了该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一条: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本法规定与本企业进行交易。这一条款从国有资产法的角度,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二. 具体分析
三. 结论
因此,国资企业领导入股国资公司,如果该公司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是违纪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也可能触犯国有资产法的相关规定。我建议国资企业领导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规入股行为的发生。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