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夫妻双方都不在了的情况下,他们的财产第一继承人并非一定是他们的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详细分析:
法定继承顺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 配偶:指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
-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特殊情况下的继承:
-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其应得的份额。
-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他们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遗产分配的调整原则:
- 在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份额。
- 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特别照顾,适当多分遗产。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未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综上所述,在夫妻双方都不在了的情况下,他们的财产第一继承人并非一定是他们的孩子,而是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继承份额和分配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