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田地由集体出租出去挖鱼塘种树不算抛荒。具体分析如下:
一. 抛荒的定义与判断
- 抛荒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抛荒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闲置土地。
- 本案判断:在本问题中,个人田地已由集体出租出去用于挖鱼塘种树,这表明土地正在被使用,而非处于闲置状态。因此,不符合抛荒的定义。
二. 土地用途的改变与合法性
- 土地用途改变:虽然原本的土地用途可能是用于耕种,但出租后改为挖鱼塘种树,这属于土地用途的改变。
- 合法性判断:土地用途的改变需要依法进行审批和备案。若已履行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则此改变是合法的。若未履行相关手续,则可能构成违法用地。但无论如何,这种改变并不等同于土地抛荒。
三. 结论与建议
- 结论:综上所述,个人田地由集体出租出去挖鱼塘种树,并不构成土地抛荒。
- 建议:若您或集体打算改变土地用途,请务必依法履行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以确保用地的合法性。同时,也建议关注当地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