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但是不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用人单位沟通:
- 劳动者应首先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私下沟通,明确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并说明离职证明对于后续就业、社保关系转移等的重要性。
- 如果因用人单位拖欠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遭受损失,如无法及时办理失业登记、社保关系转移等,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赔偿问题。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若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及时出具离职证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 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仍拿不到离职证明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如果劳动仲裁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公司开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但不开离职证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可以通过沟通、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投诉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