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荒非法占用耕地属于违法行为。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 法律分析
抛荒行为的性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耕地不得闲置、荒芜。因此,抛荒行为本身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
非法占用的后果:如果耕地被非法占用,且长时间未进行使用或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可能会面临被收回土地使用权或缴纳闲置费的后果。对于原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更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三. 总结
综上所述,抛荒非法占用耕地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可能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我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规,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资源。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