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母亲落水不救母亲,不构成犯罪。
一. 法定义务分析
- 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主要存在于《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不包括生命上的危难救助义务。
- 特定主体的危难救助义务:如《警察法》、《合同法》、《海商法》、《消防法》等,明确规定了警察、承运人、船长、消防队等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对相关人员生命上的危难救助义务。这些主体如果不履行这些义务,有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但子女并不属于这些特定主体。
二. 法律原则与解释
- 生命等价原则:在法律上,生命具有等价性,并不因身份关系而有高低价值之分。在生命陷入危难之时,对于并不负有法定特定救助义务者而言,救助其中一人的行为并不意味着需对另一人的死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 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应当是明确的,其中“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是公认的作为义务来源之一。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生命危难救助义务,因此不能通过类推解释来认定子女有此义务。
三. 实际案例与道德考量
- 在实践中,父母在自己的子女与他人的子女同时陷于危险境地时,先救出他人子女而未救出自己子女的,从未认定为犯罪,反而是经常予以道德上的褒奖或补偿。
- 法律上所要求和规定的义务是人们通常能够做到的最低义务,其与站在人性制高点上的道德义务分属“法治”与“德治”的两个范域。
综上所述,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只是赡养扶助义务,而并不负有生命上危难救助的法定义务。因此,在女友和母亲同时落水的情况下,不救母亲并不构成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被接受的,它仍然会受到社会的道德谴责。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