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副总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并领薪 处罚案例-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公司事务

上市公司副总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并领薪,若违反相关规定,则将受到相应的党纪或法律处罚。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违规兼职、兼职取酬的界定

  1. 违规兼职的定义:根据相关党纪法规,违规兼职通常指的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未经批准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的行为。
  2. 兼职取酬的定义:指的是上述人员在兼职过程中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行为。

二. 违规兼职、兼职取酬的处罚案例

  • 以某上市公司副总为例,若其同时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并领取薪酬,且未经过正当批准程序,则构成违规兼职和兼职取酬。根据新《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应追究其党纪责任。具体处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同时,其违规获取的报酬也应被收缴并上缴国库。

  • 实际案例:如案例中的仇某、张某、王某和李某,他们均因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而受到党纪处分。其中,仇某和张某作为党员干部,私自在经济实体兼职并获取薪酬,被追究党纪责任;王某虽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但也因违规兼职取酬而受到同样处分;李某虽经批准兼职,但违规领取奖金报酬,同样构成违规兼职、兼职取酬违纪行为。

三. 对违规兼职、兼职取酬的监管与预防

  1. 加强监管:党和国家已相继出台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对违规兼职、兼职取酬行为进行严格规制。纪律审查人员应严格区分并准确界定相关行为,确保违规者受到应有处罚。
  2. 预防机制:党政领导干部应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在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中违规兼职或取酬。同时,所在单位也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副总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并领薪的行为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严肃的党纪或法律处罚。因此,建议相关人员在兼职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触碰红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