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自首不会被直接开除,但会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可能会因自首情节而从轻或减轻。
首先,嫖娼在我国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卖淫、嫖娼的行为,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轻,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嫖娼行为的违法性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其次,关于自首的情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之一。这意味着,如果嫖娼者能够主动自首,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依法作出处罚时,会结合具体情况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自首并不能完全免除处罚,嫖娼行为的违法性质不会因自首而改变。
此外,如果嫖娼者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进行嫖娼,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嫌传播性病罪,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最后,无论是否自首,嫖娼行为都会被公安机关记录在案,形成个人的违法记录。这些记录可能会对个人的社会信用、职业选择等方面产生长远的影响。因此,建议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
综上所述,嫖娼自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但仍然会受到行政处罚。同时,如果涉及更严重的犯罪行为,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因此,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