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过期葵花种子,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实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二、处罚措施
对于售卖过期葵花种子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具体措施可能包括:
警告:
没收过期食品:
罚款:
其他行政处罚:
三、实际案例
以您提供的金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综合经销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为例,该经销部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葵花籽等食品,且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建议与提醒
加强自查自纠:
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增强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售卖过期葵花种子是违法行为,将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商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