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人社局确实有可能给予处分。具体分析如下:
一.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将会受到处分。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否则将面临纪律处分。
二. 处分的种类与程度
- 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具体处分程度将视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 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的行为情节较轻,可能给予警告或记过等较轻的处分;若情节严重,如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则可能面临降低岗位等级、撤职甚至开除等严厉的处分。
三. 实际案例
- 例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了一家公司,并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这一行为被单位发现后,根据相关规定,该工作人员受到了记过处分,并被要求立即停止经商活动。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是违反国家规定的,人社局有权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我建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以免受到纪律处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