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不提诉讼时效,再审再提诉讼时效一般没有用。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这一规定明确了一审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审一般不予支持的原则。同理,如果在一审和二审中均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在再审阶段再提出,法院通常也不会予以支持。
二、特殊情况
虽然一般情况下再审阶段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当事人在再审阶段提出了新的证据,且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并且这些证据是之前无法获得或者无法及时提出的,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一抗辩。然而,这种情况较为罕见,因为新证据的认定标准通常较为严格。
三、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一审二审不提诉讼时效,再审再提诉讼时效一般没有用。当事人应当在一审阶段就及时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