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轻伤后,律师一般会告知双方。对于轻伤鉴定结果的通报,相关法规流程要求通知到纠纷双方,以确保冲突各方都能充分了解和掌握鉴定结论。以下是详细分析:
通报流程:
- 轻微伤的鉴定报告通常由负责进行鉴定工作的相关机构或者当地公安部门直接送达到涉事的双方手中。
- 司法鉴定机关原则上并不会直接向涉及到该调查案件的诸位当事方告知,而是将其正式地交付给委托方,然后由委托方向涉及伤害事件的双方当事方进行通报。
异议处理:
- 如果任何一方对轻微伤的鉴定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后续事宜:
- 轻微伤的处理方式可能会牵扯到民事赔偿问题,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等。
- 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些赔偿问题,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受害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办案单位必须将鉴定意见原件送达双方当事人。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综上所述,鉴定轻伤后,相关机构或委托方会告知双方鉴定结果,以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