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仲裁调解后,仍然可以找劳动局。具体来说,如果仲裁调解未能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或者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请求其介入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如果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拖欠工资的问题时,劳动者应注意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拖欠工资是一个严重的法律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在仲裁调解后,如果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找劳动局是一个有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