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仲裁请求是撤回的意思吗-李振安律师|法行宝
2025-07-22 劳动纠纷

放弃仲裁请求确实可以理解为撤回的意思。具体来说,放弃仲裁请求,即撤回仲裁申请,是指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申请人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不再要求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行为。以下是对此概念的详细解释:

  1. 撤回仲裁申请的条件:

    • 撤回仲裁申请须由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
    • 撤回仲裁申请需采用书面形式。
    • 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调解书之前。
    • 撤回仲裁申请须出于当事人自愿。
  2. 撤回仲裁申请的法律效果:

    • 仲裁程序终结,仲裁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 撤回仲裁申请视同未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可以再行申请仲裁。
  3. 撤回仲裁申请后的案件收费处理:

    • 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应退回预收的案件受理费,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案件处理费。
    • 仲裁庭组成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退回部分预收的案件受理费,但案件处理费不退还。

综上所述,放弃仲裁请求即意味着撤回仲裁申请,这一行为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包括仲裁程序的终结以及当事人再次申请仲裁的权利。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