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交付不是利他合同。下面我将从法律的角度为您详细解释这一概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概念:
指示交付:在民法上,指示交付是指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让与并返还财产请求权让与,依此完成的交付。简单来说,就是出让人通过指示的方式,将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受让人,而不需要实际交付财产本身。
利他合同:利他合同,又称为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双方不是为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和行使权利的合同。
接下来,我们分析指示交付与利他合同的区别:
综上所述,指示交付并不符合利他合同的特征。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指示交付不是利他合同。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上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