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签定的申请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具体来说: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就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在单位未按时申请的情况下,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代为申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并不是必经程序。这意味着,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无需获得单位的同意或签字盖章。
综上所述,工伤签定的申请既可以由单位提出,也可以由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提出。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自行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无需获得单位的同意。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