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外部人员合作骗取学生钱财的行为是违法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骗取钱财的行为性质
- 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学校与外部人员合作,以欺骗手段获取学生钱财,明显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
- 违法行为:无论是学校还是个人,都不得以欺诈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刑法,也违背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二.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的责任
- 教育职责: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首要职责是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而不是利用学生的信任进行欺诈活动。
- 信誉损害:学校的这种行为会严重损害其教育形象和信誉,对学生造成极大的伤害。
三. 法律后果
- 刑事责任:如果学校与外部人员的合作骗取钱财数额较大,构成犯罪,那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追究。
- 民事责任:即使不构成犯罪,学校也因其欺诈行为而需承担民事责任,包括退还骗取的钱财并赔偿因此给学生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学校与外部人员合作骗取学生钱财的行为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刑法和民法,也违背了学校的教育职责和诚信原则。我建议受害学生及时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