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能否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7-21 行政纠纷

调解书可以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当事人自愿原则,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确实可以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1. 调解的自愿性与灵活性:

    • 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互谅互让以解决纠纷的过程。
    • 当事人有权自主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可并制作调解书。
  2. 超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3. 实际案例说明:

    • 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可能仅主张被告支付货款本金,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能协商一致,被告不仅支付货款本金,还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及原告因追款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 这些超出原诉讼请求的内容,经法院审查后可体现在调解书中,有助于更全面、妥善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4. 注意事项:

    • 虽然调解书可以超出诉讼请求,但必须确保当事人充分理解且自愿接受超出部分的内容,避免引发后续争议。
    • 法院在制作调解书时,也会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有效性和不损害他人利益。

综上所述,调解书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可以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这需要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协商一致,并确保调解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不损害他人利益。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