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合并执行已缓刑时间-张煜律师|法行宝
2025-07-20 刑事辩护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已缓刑时间不能抵消,需合并执行。

在缓刑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漏罪,即被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那么原先的缓刑将会被撤销。接下来,司法机关会对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具体来说,数罪并罚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这意味着,撤销缓刑并对新罪作出判决后,需将前罪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计算,而不是简单地将已缓刑的时间抵消。

例如,如果某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其还存在诈骗罪未被处理,那么法院将首先撤销其缓刑,对诈骗罪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假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那么法院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在总和刑期(三年)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两年)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而在这个过程中,原先已经执行的缓刑时间并不能抵消新判决的刑期。

因此,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已缓刑的时间是不能抵消的,而是需要与新罪的刑罚合并执行。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