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 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案例-郭佳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20 侵权纠纷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一个严重的刑事犯罪,涉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以下通过具体案例和法律解析来全面阐述这一罪名。

一、典型案例

汤某政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

  • 案情概述: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汤某政在禁猎期内,多次在安徽省舒城县南港镇名为“老虎尖”的山上铺设电网,猎捕到野猪5头、安徽麝1只。后汤某政将猎获的野猪肉部分出售、部分食用,剩余部分在其住处被查获;猎获的安徽麝肉被其食用,内脏被丢弃,剩余部分也在其住处被查获。安徽麝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价值人民币30000元。
  • 法律判决:汤某政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对公安机关扣押的野生动物肉块、电线、电捕猎器予以没收并销毁。

二、法律解析

1. 定义与构成要件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 构成要件:
    • 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制度。
    • 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 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 主观方面要件: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 量刑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情节严重”通常指多次或大量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涉及数量巨大、手段恶劣、影响极坏等因素。

3.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 非法猎捕行为:使用陷阱、毒药、猎枪等工具捕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无论是否捕获成功,都可能构成犯罪。
  • 非法杀害行为:直接(如枪击、刀砍)或间接(如破坏栖息地、投放毒药)导致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死亡的行为。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行为: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购买、通过各种方式运输或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构成犯罪。

三、总结与建议

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国家法律的明确要求。任何危害这些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建议公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不参与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