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罪是哪类犯罪-徐建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刑事辩护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一大类犯罪中的具体罪名。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析:

  1. 罪名归类:

    •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犯罪根据其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和社会危害程度被分为十大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明确归入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这表明,该罪行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秩序。
  2. 具体侵犯的法益:

    • 此罪行直接侵犯的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作为地球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生态、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国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严格的保护制度,包括名录管理、栖息地保护以及对猎捕、杀害、交易等行为的严格限制。任何非法猎捕、杀害或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是对这一保护制度的严重践踏。
  3. 罪行定义与行为表现:

    •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具体指的是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更对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繁衍构成了直接威胁,进而破坏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
  4. 法律责任与量刑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根据涉及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珍稀程度、行为方式及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5. 法律意义与社会影响:

    • 设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旨在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此类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生态问题,如食物链断裂、生态系统失衡等。同时,也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举例说明: 假设某人明知某野生动物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却为了获取其皮毛而将其非法猎捕杀害。该人的行为就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这一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制度,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该人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建议: 鉴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严重后果和法律处罚的严厉性,我建议所有公民和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拒绝任何形式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时,应积极举报和抵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刑事案件或侵权损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