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拖拉机出事故次责无交强险,主责方要求拖拉机在相当于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的情况,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拖拉机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在上路行驶时是需要投保交强险的。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无论拖拉机是用于农田作业还是其他用途,只要它上路行驶,就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在您描述的事故中,拖拉机未购买交强险,且承担了事故的次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虽然拖拉机只承担次要责任,但由于未投保交强险,它仍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主责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因此,主责方要求拖拉机在相当于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是合法的。这一要求是基于法律规定和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的。如果拖拉机车主未能履行这一赔偿义务,主责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拖拉机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在上路行驶时必须投保交强险。在发生事故且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拖拉机车主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主责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这是法律规定和事故责任划分的必然结果。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