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可以向行政机关要处罚决定书。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处罚决定书的性质:
- 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
- 处罚决定书是对特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正式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执行性。
投诉人获取处罚决定书的途径:
- 投诉人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要求获取处罚决定书。
- 投诉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
行政机关的公开义务:
- 行政机关在收到投诉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
- 如果处罚决定书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且没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开。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果处罚决定书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在公开前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 如果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行政机关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投诉人原因。
投诉人的权利救济:
- 如果投诉人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
- 投诉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投诉人可以向行政机关要处罚决定书,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获取。如果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投诉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