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决定传唤犯罪嫌疑人-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03-14 刑事辩护

传唤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一. 传唤的决定机关

  •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以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以核实证据和了解案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 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可以传唤被告人到庭,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虽然此条主要规定的是证人,但也体现了法院有权传唤相关人员到庭的权力。

二. 传唤的程序要求

  • 传唤必须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如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 传唤应当遵守法律程序,不得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传唤犯罪嫌疑人的决定权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法律规定来行使。在传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建议,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收到传唤通知,应当积极配合,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权利和义务。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