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禁止培训机构的规定-王肇逵律师|法行宝
2025-07-19 合同纠纷

关于广告法禁止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我可以为你详细梳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规定,培训机构在发布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禁止性规定:

  1. 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夸大培训效果的广告:

    • 培训机构不得在广告中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保证升学”、“保证考试通过”等。
    • 不得虚构背景荣誉、虚构从业人员资质及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等方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 不得利用特定渠道或方式发布广告:

    • 不得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 不得利用节(栏)目、“软文”、店招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 不得发布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广告。
  3. 禁止利用特定名义或形象进行推荐、证明:

    • 培训机构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进行推荐、证明。
  4. 其他禁止性规定:

    • 不得发布各种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
    •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如果培训机构违反了上述规定,将面临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处罚将更加严厉,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培训机构在发布广告时,务必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合法,避免触犯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培训机构广告合规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