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原告证据不足开庭三次后被告不遇理睬后果怎样”,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在司法程序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义务按照法院的传票要求出席庭审。现在,我们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原告证据不足且被告未出庭:
- 当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且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时,法院可能会按照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原告主动放弃了其在该诉讼中的主张和权利,诉讼程序会因此终止。
- 如果被告未出庭,且没有提出反诉,那么法院在原告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会直接裁定撤诉。
如果被告未出庭且原告继续诉讼:
-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这意味着法庭会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 缺席判决对被告来说可能是不利的,因为其无法在法庭上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可能会导致对其不利的判决结果。
特殊情况下的拘传:
- 如果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如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且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拘传,强制其到庭参与诉讼。
综上所述,原告证据不足开庭三次后被告不遇理睬的后果可能包括:原告撤诉、法院缺席判决对被告不利,以及在特殊情况下被告可能被拘传。因此,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当重视开庭这一环节,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开庭,应及时与法院沟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