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若对方一直未给钱,延迟履行金确实可以增加。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意味着,在原本应支付的债务基础上,还需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作为惩罚,该利息的计算方式通常是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基础上再增加一倍。
延迟履行金的性质:
- 延迟履行金是对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义务的一种惩罚性措施,旨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的权利:
- 申请执行人有权在执行申请中明确提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的主张。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会依法确定并督促被执行人支付。
实际操作:
- 若您作为申请执行人,在强制执行后对方仍未支付款项,您可以在执行申请中明确提出要求支付迟延履行金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并督促被执行人支付。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后若对方一直未给钱,您有权要求增加延迟履行金。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