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营业执照简易注销未经清算,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 案情分析
三. 结论
因此,在企业营业执照简易注销未经清算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一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也是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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