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权是保安执法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行政纠纷

行政执法权不是保安执法。行政执法权是特定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依法享有的对社会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的权力。而保安主要职责是维护其所服务场所的秩序、安全等,他们一般通过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来履行相应职责,不具备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和执法资格。

具体来说,行政执法权通常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具有法定执法权力的机构行使,这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罚等。而保安则主要是根据服务合同,为特定的单位或场所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他们并没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在治安联防等工作中,保安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协助执法部门开展工作,但这只是基于授权或委托的临时性、辅助性行为,并非保安本身拥有的行政执法权。因此,行政执法权与保安执法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