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签约流程中的签约人通常应由双方党组织的负责人或代表来担任。这些负责人或代表通常是具有决策权或能够代表其党组织进行正式签约的职务,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等。
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可以看到,在罗甸县公安局与罗甸县联社的“党建联建共建”签约仪式上,双方是由具体的党支部负责人来进行签约的,例如为民利民快贷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和县公安局第八党支部书记。同样,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树人学校的党组织结对共建签约仪式上,也是由双方的党委书记或校长等高级别负责人来进行签约。
因此,党建签约流程中的签约人一般应为双方党组织的正式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代表,他们具有代表其党组织进行签约的权力和职责。这样的安排既体现了党建签约的正式性和严肃性,也确保了双方能够按照协议内容有效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