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销售没有生产资质的产品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将面临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有违法所得,还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理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多个阶段。在立案阶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在调查阶段,案件承办人员会进行调查取证,并记录在案。在审查阶段,案件审查委员会会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告知阶段,会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权利。在决定阶段,会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和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若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将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在执行阶段,会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若逾期不履行,将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因此,个体户在销售产品时,务必确保所销售的产品已经取得了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面临法律处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