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律师签订委托后,您或您的律师确实可以去医院封存病历,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程序。
首先,封存病历通常发生在医疗纠纷的情境中,这是封存病历的一个重要前提。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发生医疗纠纷并需要封存病历资料时,必须在医患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这意味着,您或您的代表(如律师)以及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在场。
其次,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在内的全部病历资料。封存的形式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这由医患双方协商决定。但无论选择哪种形式,封存的病历都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在封存病历时,如果病历尚未全部完成,可以先对已完成的部分进行封存,待病历全部完成后,再对后续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并由医患双方签字或盖章,各执一份。这份封存清单是确保病历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的重要证据。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病历的封存和启封都有严格的规定。一旦病历被封存,除非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后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的要求,否则医疗机构不能自行启封。启封病历时,也需要医患双方都在场。
综上所述,与律师签订委托后,您可以去医院封存病历,但务必确保满足封存病历的条件,并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