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原文-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公司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公司名称和住所;
  2. 公司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
  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6.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8. 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者盖章。这一规定确保了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公司设立和运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法律原则。如果您在公司法务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