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并掌握证据后,并不会立即传唤。立案是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开始进行侦查、审判等一系列活动的起始标志,而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立案后是否立即传唤嫌疑人,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案件的紧急程度:如果存在证据可能灭失、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等紧急情况,为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等,司法机关可能会迅速传唤嫌疑人。
案件的复杂性和调查需求:对于一些案情相对简单、证据较为明确且犯罪嫌疑人相对稳定的案件,可能不会马上传唤,而是先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工作,待相关工作有了一定进展后,再决定是否传唤以及何时传唤。特别是一些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警方需先梳理账目、追踪资金流向等,之后才会考虑传唤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若犯罪嫌疑人在逃,警方首要任务是追捕,而非直接传唤。只有当将嫌疑人抓捕归案或者嫌疑人主动到案后,才会对其进行传唤,以便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核实证据。
综上所述,立案与传唤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先后顺序关系,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灵活决定。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