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不准予延续情形-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公司事务

关于采矿许可证不准予延续的情形,我可以从法律和实践两个角度为您详细解答。

法律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规定,采矿权不予延续的情形主要包括:

  1. 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的:如果采矿权在有效期内发生了部分转让或变更,且未经依法批准,那么原采矿权将不予延续。

  2. 属于应关闭矿山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如果矿山被确定为应关闭的,其采矿权将不予延续。

  3. 属于禁止开采区域的:如果矿山位于国家明确规定的禁止开采区域,那么其采矿权同样不予延续。

  4. 采矿权抵押期内的:在采矿权被抵押的期间,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采矿权将不予延续。

  5. 采矿权被查处或查封扣押的:如果采矿权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或被法院查封扣押,或公安、审计、税务、检察等机关通知不得转让变更的,其采矿权将不予延续。

实践角度:

在实际操作中,除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还有一些可能影响采矿权延续的实际情况,如:

  • 未按时提交延续申请资料:如果采矿权人未能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提交延续申请资料,那么其采矿权可能因程序问题而不予延续。

  • 欠缴采矿权价款或使用费:如果采矿权人欠缴采矿权价款或使用费,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缴,那么其采矿权也可能不予延续。

  • 列入地方政府矿山关闭退出计划:如果矿山被列入地方政府的关闭退出计划,那么其采矿权将按照计划不予延续。

综上所述,采矿许可证不准予延续的情形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以及实际操作中的程序问题和欠费问题等。因此,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采矿权人应提前做好准备,确保符合延续条件,并按时提交延续申请资料,以避免因不符合延续条件或程序问题而导致采矿权不予延续。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