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藏匿孩子不给探视方看,这种行为确实可能犯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父母双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平等享有和承担对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探望权。
在实际案例中,如罗山县人民法院和淮阳区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都体现了法律对这类行为的明确态度。在这些案例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发出了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禁止一方实施藏匿子女、拒绝探望等侵害另一方监护权的行为。这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的重视。
具体来说,如果监护人藏匿孩子,拒绝另一方探视,那么另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就是所谓的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侵害行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且该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就会作出禁令裁定,要求藏匿孩子的一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
如果违反人格权侵害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监护人应当充分认识到藏匿孩子、拒绝探视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对方的监护权和探望权。
综上所述,监护人藏匿孩子不给探视方看是违法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探视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监护人在处理婚姻问题或家庭矛盾时,应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