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房屋买卖合同书写全款但是去办贷款可以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通常情况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全款支付,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买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款。然而,如果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买家希望改为贷款方式支付,这涉及到了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可能需要修改原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来明确新的支付方式。
其次,从贷款的角度来看,房屋贷款的办理通常需要在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并且买家具备贷款资格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原合同中约定的是全款支付,而买家希望改为贷款,那么需要确保房屋已经具备了可以办理贷款的条件,比如房屋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并且买家符合贷款机构的贷款要求。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贷款通常只能进行一次,且贷款流程相对复杂,需要买家提供一系列的资料和证明,并经过贷款机构的审核和批准。因此,如果买家希望改为贷款方式支付,建议提前与贷款机构进行咨询和沟通,了解具体的贷款政策和要求。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全款支付后,买家想要改为贷款方式支付是可行的,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可能需要修改原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同时,买家还需要确保房屋已经具备了可以办理贷款的条件,并提前与贷款机构进行咨询和沟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买家和卖家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支付方式,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