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公提前退休失去劳动能力怎么鉴定呢-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劳动纠纷

非因公提前退休失去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具体标准的过程。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鉴定对象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对象主要包括:

  1. 在职职工;
  2. 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失业人员;
  3. 其他政策法规规定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人员。

二、鉴定条件

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 养老保险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同时,要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需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如存在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含三项)均符合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的情况,也可评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鉴定所需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1份;
  2. 被鉴定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3. 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包括病历、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各项检查化验结果、医学影像学等资料。

四、鉴定流程

  1. 提交申请:将上述所需材料提交至属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尽量在规定的日期(如2024年12月25日)前提出申请。
  2. 等待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估申请人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3. 领取结果:鉴定完成后,申请人可领取鉴定结果。如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将可按照相关政策申领病残津贴。

五、鉴定费用

申请人需缴交一定金额的鉴定费(如390元),若需进行进一步医学检查,检查费用由医院按相关规定收取。

六、复查申请

如被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不服,且伤病情发生明显变化,可重新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但请注意,现行政策法规尚未设立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程序。

综上所述,非因公提前退休失去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具体标准。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并等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