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没有备份几年内的病例违法吗-曾庆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医疗纠纷

医院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违法。具体分析如下:

一. 医院有保存病历的义务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医疗机构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此条款虽未直接提及“备份”一词,但“销毁病历资料”可理解为包括未保存或未备份病历资料,导致病历资料灭失的行为。

二. 医院未保存病历的法律后果

  • 医疗机构若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包括未按规定保存病历,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三. 实际情境分析

  • 若医院未备份几年内的病例,且这些病例原本已不存在或无法找回,则医院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 若因医院未备份病例导致患者无法获取其医疗记录,进而影响患者维权或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建议,医院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患者也应关注自己的病历保存情况,如有需要,可向医院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