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其他人身份证办理入职工作 公司可以不发工资吗-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劳动纠纷

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入职工作,公司是否可以不发工资,这个问题涉及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首先,要明确的是,员工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属于欺诈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然而,尽管劳动合同无效,但如果该员工已经为公司提供了劳动,那么公司就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具体来说,劳动者欺骗公司,公司可以选择辞退该员工,但在辞退之前或同时,对于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公司必须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这是因为,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公司就是受益者,按照劳动法的原则,公司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关于工资的数额,公司可以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来确定。如果双方对工资的数额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确认。

总结来说,即使员工使用他人身份证入职,但只要提供了劳动,公司就不能不发工资。公司可以在发现欺诈行为后辞退员工,但在辞退前或同时必须结清员工的工资。这是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基本保障,也是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