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国后第一个被判战争罪的人是谷寿夫。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战争罪的定义
二. 谷寿夫的罪行与审判
谷寿夫的罪行:谷寿夫是侵华日军乙级战犯,也是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他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了严重违反人道主义和战争法规的罪行。
审判过程:1946年8月,谷寿夫被押解至中国。1947年2月6日至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公审。公诉人当庭宣读了长达两个小时的起诉书,用大量人证、物证及照片,控诉了谷寿夫在侵华战争期间所犯下的罪行。
判决结果:最终,法庭判谷寿夫犯有战争罪、违反人道罪和违反国际信条罪,判处死刑。1947年4月26日,谷寿夫被执行枪决。
三. 其他相关案例
四.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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