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继承中,并不存在所谓的“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及“第三继承人”的称谓,法律上只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具体规定如下:
一. 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 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样根据该法条,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 继承顺序
-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 结论
- 因此,在遗产继承中,并不存在“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及“第三继承人”的划分,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