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现在事业单位仍然有探亲假。这一政策是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来执行的,该规定自1981年发布以来,一直为职工提供了与亲属团聚的机会。
具体来说,对于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如果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那么可以享受每年一次的探亲假,假期为30天。对于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但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者职工自愿,选择两年给假一次,假期则为45天。对于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此外,探亲假期还包括了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且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会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对于探亲的路费,也有一定的报销规定,如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则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探亲假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单位性质等因素有所差异。例如,广东省就对本省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探亲假等假期待遇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探亲假的享受条件、路程假的计算、路费报销等方面。
因此,如果你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想要了解具体的探亲假政策,建议咨询你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查阅相关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