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时候说没休年假有工资吗-周春雷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劳动纠纷

辞职时未休年假确实有权获得工资报酬。具体解释如下: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若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需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其中包括了用人单位已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实际额外支付的未休年假工资为日工资收入的200%。

例如,若你在某公司工作一年,应享受5天年假,于当年8月15日离职,则在公司已过日历天数为227天。根据折算公式,你应休年假天数折算为(227÷365)×5≈3.11天,按规定取整为3天。若你日工资为300元,则公司应额外支付给你未休年假工资3×300×2=1800元。

需注意的是,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选择不休年假,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需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辞职时未休的年假有权获得工资报酬,具体数额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及单位规定进行折算。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