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事会的金融机构-曾文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12 经济纠纷

关于“撤销监事会的金融机构”这一问题,我可以为你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核心结论:新《公司法》实施后,金融机构(特别是上市银行)可以选择撤销监事会,并将其职能整合至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这一变革是为了提高公司治理的灵活性和效率。

详细解释:

  1. 法律背景:

    • 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公司可自主选择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强制要求设立监事会。
    • 这一变化打破了传统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铁三角架构,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2. 撤销监事会的原因:

    • 长期以来,特别是国有大行中存在“双重监督失效”的问题,即外派监事会和内设监事会的职能重叠,导致监事会实际沦为程序性机构,对风险管理缺乏实质约束。
    • 撤销监事会并非意味着监督缺位,而是将监督职能整合至更高效的治理主体,即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
  3. 职能承接与差异:

    • 在非上市银行中,审计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原监事会的财务检查、董高监督等职权。
    • 在上市银行中,审计委员会还将增加关键事项的否决权,如聘用审计机构、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 同时,开启人员转化通道,原外部监事若符合独董资格,可经程序转任独立董事。
  4. 实践案例:

    • 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全国至少已有17家上市银行摘下了“监事会”的牌子,包括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大行以及多家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中小银行。
    • 以苏农银行为例,该行于2025年7月7日晚间公告称,将不再设立监事会及其下设专委会,现任职工监事在监事会撤销后不再任职。
  5. 法律建议:

    •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在决定是否撤销监事会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治理需求。
    • 若决定撤销监事会,应确保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和运作符合新《公司法》的要求,并保障其独立性和有效性。
    • 同时,应关注人员转化和职能承接的问题,确保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撤销监事会是新《公司法》赋予金融机构的一项新选择,旨在提高公司治理的灵活性和效率。在决定是否撤销监事会时,金融机构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和治理需求,并确保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和运作符合法律要求。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