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新证后,老证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一. 老证的法律效力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定南县人民政府已经发布《关于废止旧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明确宣布自公告之日起,对辖区内所有农户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及2006年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简称“旧证”)宣布作废。这意味着,老证在法律上已经失去了其效力,不再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凭证。
二. 新证的法律地位
- 与此同时,定南县已经全面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并统一颁发了由农业部制定的新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版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成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凭证。
三. 总结
-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颁发新证后,老证即被废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农户应当妥善保管好新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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