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赡养人的子女未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不符合规定,确实存在被追回税款的风险。
一. 政策规定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明确条件。
二. 情况分析
- 在您提出的问题中,被赡养人是子女未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种情况并不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关于被赡养人的定义。
- 因此,如果纳税人错误地申报了这类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在审核时可能会发现并要求纳税人补缴已错误扣除的税款。
三. 实际操作建议
- 我建议纳税人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应仔细核对自身及被赡养人的情况,确保符合政策规定。
- 如果发现之前有误报的情况,应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补缴税款,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税务处罚。
综上所述,被赡养人的子女未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如果错误申报,确实存在被追回税款的风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