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家属委托律师后,家属本身并不具备直接阅卷的资格。这是因为家属并非辩护人,不享有阅卷的权利。阅卷权主要是为律师等辩护人设立的,以确保他们能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经过检察院或法院的许可,家属可以通过其委托的辩护人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等同于家属获得了直接的阅卷权。辩护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但这一权利并不直接延伸至家属。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的阅卷权受到严格的法律条文规定与限制,这是为了保障案件侦查、审理的公正性与保密性,以及保护相关当事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因此,家属在刑事案件中,虽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但并不能直接参与阅卷或查看案件资料。如有需要了解案件情况,应通过合法途径,如与律师沟通或申请法院许可等方式进行。